新乡恒企会计培训学校

185-3873-1559

指使他人违背自身意愿会受到怎样的惩处?

编辑:新乡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21-04-06

据《会计法》规定:对授意、指使、强令会计机构、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、变造会计凭证、会计账簿、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、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、会计账簿、财务会计报告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尚不构成犯罪的,可以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;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,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职、撤职、开除的行政处分。

无可奈何花落去,对于花而言,我们没有办法去进行强求他能干什么,或者是说,对于其我们不能进行惩处,但是对于已经有法可依的会计人员而言,那么有错,自然就有罚了。


上一篇:《会计法》中规定的法律责任主要形式是什么

下一篇:《会计法》对于记账本位币有什么样的规定呢

联系方式

选择专业时,如果犹豫不定,不知道选择哪个比较好,敬请致电,专业的咨询老师会为你解答。

  • 报名热线:185-3873-1559
  • 咨询老师:杨老师
  • 点击咨询:

友情连接:

关于我们|联系我们|网站地图

QQ咨询
在线咨询
在线报名
185-3873-1559
返回顶部